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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节(第1页)

当楚天苏醒过来时,发现自己置身在空旷的江边码头。

就是在这里,他被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白袍老者莫名其妙地扔进了河里,但感觉上从撞向峭壁到回到江边码头上,好像仅仅过去了一秒钟。

没错,就是一眨眼:激流峭壁消失了,白袍老者也不见了踪迹。惟有面前的那条大河还在,呼号飞洒的江雪还在。

而自己,楚天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衣服鞋袜根本从里到外都是干干的,没有半点被冰冷彻骨的河水浸泡的痕迹。

那自己是做梦还是大白天活见鬼了?

楚天盯着江水发呆,可口中分明有河中泥沙残留的腥味,他渐渐回过神来,之前那段经历必不是梦,而那穿白袍的老头绝对是人非鬼,尽管他的所作所为似鬼非人。可那个鬼老头在最后关头为什么突然改主意不弄死自己,还把自己带回码头?楚天想不明白,更令他担心的,是对方一直向自己逼问晴儿的下落?

晴儿是楚天的妹妹,是他从一口井里捡回来的。

两年前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火烧毁了他的家园。大火熄灭后,他带着晴儿固执而无助地在一片无人焦土和废墟之中留恋守望。然而希望最终破灭,他们没能等到亲人的回归。

绝望的楚天,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,向曾经是家的地方深深磕了九个头,然后带着晴儿离开了大崖山,希望能帮助小女孩儿找到回家的路。

但晴儿委实太过年幼,根本说不明白自己从何处来,为何来?

就这样,楚天带着幼小的晴儿过起了流浪的生活。他们越来越像一对兄妹,有时候,楚天甚至觉得晴儿就是上天特意恩赐给自己的一件礼物。当他在世上失去一切、一无所有时,还有晴儿和他相依为命。

流浪的生活让楚天不得不习惯做一些从前连想也不敢想的事,比如当乞丐,当小偷,干山贼,打零工……他甚至试过每天早晚在不同时段从事不同的职业。独自赚钱的日子充满了艰辛却并非难以忍受,因为有晴儿。这个小丫头让楚天觉得生活没有失去欢笑。

大约半年前,楚天决定暂时结束流浪的生活,在淮阳城里定居了下来。

晴儿眼见着渐渐长大,而自己,看起来是这世上她唯一亲近的人,所以楚天强烈期盼自己能给晴儿一个温暖安全的环境,甚至一个美好的将来。

他可以不论善恶对错,可以忍受遍体鳞伤,却无论如何不能忍受自己的妹妹过同样的日子。晴儿虽小,可城里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没谁能比上她,她天生就应该过吟诗读书,弹琴画画,快乐无忧,幸福满足的生活。

“可恶的老东西!”楚天“呸”地吐出口中残留的沙粒,使劲把脚边的一块石头远远踢飞,看着它掉落进江里,心里觉得好过了些。

然后他拖着酸疼的身子顶风冒雪回到淮阳城里。街道上空空荡荡,楚天失望地预感到,今天是找不到活干了。现在他最好回家睡觉,如果晚上大雪能停,自己或许还能到酒楼赌场里试试运气,看看是否可以从那些醉鬼和赌鬼的身上“捞”点什么。

楚天把家安在一座桥洞里,两边用木板搭起来勉强能挡住点风雪。里面没有多余的东西,只够将就凑合着睡觉用。

然而就是这样一处简陋的地方,居然被人给占了。

一个绝对不该出现在这里,一个衣饰华贵的年轻人,浑身是血躺在楚天的专用破板床上,身体蜷曲得像大虾一样,口里发出痛楚的呻吟。一柄匕首掉落在他的手边,锋芒犹如潭水般幽碧,隐隐约约透出几丝殷红色的血气,看起来是件削铁如泥的宝贝。

楚天的眼睛死盯着擅自进占自己地盘的年轻人,心中有些厌恶,还有些懊恼。难道今天的晦气还不算完么?

他不喜欢有钱人,更不喜欢那些飞扬跋扈随意花天酒地的有钱年轻人——只要爹有钱,谁不是个公子?!

“喂,离开这里,这是我的地方!”

年轻人睁开眼,目光里隐藏着惊惧。待看清说话的只是个衣衫破旧十一二岁的少年,他眼神里的惊惧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傲慢的轻蔑。

“臭小子,你找死,知道本公子是什么人吗?”

楚天刚被人欺侮过正无处发泄,这位“本公子”居然不请自来占领自己的狗窝,明明像条死狗似的哼哼唧唧,还不可一世盛气凌人。

“我管你是谁,赶紧起来,滚!”楚天恼火道。

“小畜生,你敢踢我!要是让我爹爹晓得了,趴了你的皮!”年轻人嗷嗷叫着伸手去抓匕首。

楚天眼疾手快一脚把匕首踢到角落里,拽住年轻人的胸襟往外拖:“小畜生,你敢抢我的地盘!要是让我爹爹晓得了,要你的命!”

“放开我,不然本公子要你好看!”年轻人尖叫道,他试图在丹田里凝聚一丝真气,只要用家传的“一道指”点击楚天腿上的阴谷穴,楚天的整条小腿就会废掉。

但连试几次,那缕真气每每流转到胸前的膻中穴便退了回去,反而震得年轻人自己胸口的气血翻腾,有一种窒息要死的感觉。

“可恨,如果我不是被‘铁衣帮’的人打成这样,一根手指也能要了这小畜生的命!”

年轻人咬牙切齿,猛地眼前一亮,半截身子已被楚天拽到桥洞外。

“是你自己爬下去,还是让小爷动手再送你一程?”楚天停手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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