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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页(第1页)

过了七岁生日,无忧无虑的生活渐渐有了压力,因为母妃加重了我的课业负担。以前只是习字,作画,下棋,岐黄之术,现在突然多了很多要背的文章。

魔界没有现成的凡间书籍,母妃便凭着记忆手抄了很多本教我。

阿陆说,母妃是凡人中的奇才。过目不忘,精通岐黄之术。晓阴阳,通八卦,还懂玄门易术,可推古今之事。无双的姿色加上无双的头脑,不被人们当成神仙便被人们当成魔女。不管神仙还是魔女都是凡人惧怕的,其结果不是被别人供起来就是被别人杀掉,所以母妃才被人们送回了他们认为她该呆的地方。

我不知道母妃是不是奇才,我只觉得母妃很美。

她给芸生殿众人看病针灸时,拈袖下针的样子很美;盘腿坐在小小的书桌旁,手持毛笔抄书,侧颜被黄光渲染得无比柔和的样子也很美。

母妃的字和她的容颜一样美,娟秀得如同天空若隐若现的灰色云彩。一缕缕云彩组成一篇文章,又组成一本本书,叠起很高一沓堆在我的地铺旁边。

可就算母妃费了那么多心思给我抄书,我还是顶讨厌背那些又绕口又无趣的“仁义礼智信”。

我们住在魔界,背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?我跟母妃抱怨。

母妃说,同神魔相比,凡人短暂的寿命如白驹过隙,但人的灵魂可以比神魔都高贵,人要有傲骨和尊严灵魂才是高贵的。多读书,知廉耻,晓仁义,自然会领悟什么是傲骨和尊严。日后回到凡间,就算没有荣华富贵,也能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活一回。

“日后我要去凡间吗?”我问。

母妃望着我的眼睛,斩钉截铁地说:“我的忆暖一定会去凡间。”

母妃说,凡间美极了。

魔界的天空永远是黑色的,像墨一样化不开,除了用夜明珠照明的城镇,整个魔界没有半丝光芒。在魔界城镇外是一望无际的荒漠,荒漠中有许多靠吃尘土和石头生存的魔怪,他们自相残杀,血液里没有一丝温度。不管是魔界的景色还是人,都是黑暗,冰冷,无情的。

而凡间不一样,凡间的白天有阳光。有了阳光,不用点灯也很亮。阳光是暖和的。就像母妃的怀抱一样,孕育了美丽的花草树木,可爱的动物,还有万千有情的凡人。四季变换,日月星辰交替,比天界还要美上几分呢。

听了母亲的话,我对凡间心生向往,于是用了好几个月凭想象画了幅凡间图,兴致勃勃地带给叔叔阿姨们看。

一听我画的是凡间,众人纷纷凑过来,然后哄地下笑开了。

“忆暖,花瓣是圆的,不是方的。花朵有各种颜色,可偏偏没有黑色,还有,花瓣没有牙齿也没有眼睛。”

“树没有手,有绿色的树叶。”

“凡间的河是绿色的,河里没有魔怪。”

……

我不好意思,挠挠头:“我没去过凡间,要不你们帮我画?”

闻言众人来了精神,争先恐后画起来。

“这是什么?”我指着小林叔叔画的鸟问。

“这是鸡,烤鸡,烧鸡,黄焖鸡。”小林叔叔一边说一边吞口水,呆呆地望着天,眼神迷离,“最不济来个煮鸡蛋也好啊,不,来碗饭,白米饭,来碗热腾腾的白米饭我就知足了。”

我一愣:“白米饭?饭不是黑的吗?”

小林叔叔鄙夷地瞥我一眼:“咱们吃的不是饭,是地底肉虫做的泥。”

可我从小到大吃的饭都是黑色的呀,真不明白。

想了想,我又指着画上的另一样东西问:“这是什么?”

伶卿阿姨说:“这叫生莲鞋,鞋底装着香粉,一步一生莲。在凡间我有好几双生莲鞋呐,还有胭脂,金簪子……银镯子……”说着说着,她的眼圈红了,声音也哽咽起来,“在这我连鞋都没有,整天套着块黑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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